近日,农民工代表特意来到应城法院,将书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亲民执法 秉公办案”字样的3面锦旗送给承办法官,以最质朴的方式表达他们对承办法官为他们讨回血汗钱的感激。此举标志着近日该院促成11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圆满调解并履行完毕,荆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如约支付程某某等11名农民工劳务工资共计71万余元。
去年6月,程某某等11名农民工与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经应城法院审查立案后交由东马坊法庭审理。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庭询问。在了解案情后发现,被告张某某只是荆州某建设公司工地负责人,程某某等11名农民工的工资实际应由荆州某建设公司及其负责人唐某某支付,而荆州某建设公司又无履行能力,且还欠其他单位款项在诉讼过程中,唯一的财产只有在湖北某科技公司未结算的工程款。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及时支付,承办法官耐心向原告程某某等人释明法律;程某某等人在听取了承办法官意见后,申请将荆州某建设公司及其负责人作为该案的共同被告,并对荆州某建设公司在湖北某科技公司的工程款申请了诉讼保全措施。
今年1月底,当时已临近春节,为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能拿到工资过年,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湖北湖北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做该公司负责人思想工作,使其感受到农民工的难处和不易,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愿意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年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工作,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3月27日,11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全部工资款,该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统计,2018年以来,应城法院已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31件,为128名农民工追回389余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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