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笔者从孝昌县纪委获悉,该县对国庆期间擅离值守脱岗的13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讨。这是该县严字当头管理干部的一个缩影。 孝昌县紧扣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这一关键,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不断促进党员干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 全面落实“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干部乡镇“走读”等“四风”方面十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河砂碎石、超载抛洒、控违拆违、“四城同创”问题治理,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问责处理。截至目前,共对38名擅离值守脱岗干部、28名违反会风纪律对象和未按规定停驶公车的4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11人,约谈乡镇主职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责令聘用单位辞退聘用人员1人。 建立与县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等单位信息沟通制度,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干部违纪违法信息,第一时间执行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处分规定。建立干部纪律处分台账,及时将处分材料归入干部个人档案,更新干部信息库,并按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政策规定调整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初至今,共对8名受行政降级、撤职、“双开”和采取强制措施人员及时办理了工资调整,2名受党内严重警告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工资延期进行调整。 认真落实干部职数配备“三超二乱一多”治理要求,通过调查摸底,建立县乡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管理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因类施策,具体到人,分年度逐步予以整改消化到位。同时,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在整改消化前不新提拔人员进入领导班子。截至目前,通过干部调配、免除兼任职数等方式,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7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