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解决贫困患者医药费用问题,近期,大悟县与孝感市康复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签订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使县内无法救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症、大病患者在县域外协议医院同样也可以先交门槛费住院治疗,出院时,只须结清不高于本次医疗费用总额的10%,不大于5000元的个人自付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
今年4月,大悟县健康扶贫基本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平台正式上线,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26家医疗机构因病就医,均可先治疗,出院时再行结算,解决了贫困人口县内医疗费用问题。
此次大悟县在县域外主要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新举措,使贫困人口在县域外也能看得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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